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商事登记营业执照及通知书邮寄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24 深市质公告〔2018〕1号 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改善全市营商环境,我委已开通商事登记(含股权质押、动产抵押)营业执照及通知书邮寄服务,自2018年1月8日起,申请人办理商事登记业务时可在商事主体登记注册系统自愿选择邮寄服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16日 上一篇:2018年商事主体公示信息录入系统(年度报告、企业信息公示)使用须知 下一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深圳市2018年碳排放核查员及核查机构备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