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Flash
高新企业认定 双软认定 知识产权代理 上市筹划 政府资金资助 他项认定 技术经纪 财税顾问
ISO认定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代理记账 工商注册 注销清算 一般纳税人申请 企业融资 会计实操培训
审计验资 转让定价 资产评估 所得税汇算清缴 财产损失鉴定 研发费加计扣除 土地增值税清算 其他涉税鉴定
网上办事 下载中心 常见问题 他山之石 德永微博 了解德永 联系我们 收藏本站
  公司动态

软件企业认定条件有变,以后办理软件企业认定需要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本所为深圳软件协会推荐的12家审计事务所之一。

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两批,第一批网上受理时间:2017年4月15日――2017年5月13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4月17日-5月16日;第二批网上受理时间:2017年6月15日--2017年7月14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6月19日-7月17日。请各高新申请企业提前做好准备,以免错过申请时间!---德永高新企业服务部

2017年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3批申报,第一批:网上受理时间:  4月15日--5月15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4月15日--5月18日。第二批:网上受理时间:  7月15日--8月15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7月15日--8月18日。第三批:网上受理时间:  9月25日--10月25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9月25日--10月30日

本所专业优势: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深圳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双软企业认定、深圳企业申请政府资金、土地增值税清算、转移定价、高新技术企业改制上市财务及内控制度规范等。

初步定于8月下旬外出旅游,请本所各位同仁安排好各自的工作,并请相互转告!---行政部

欢迎我所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欧阳富生老师参加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共同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学习,并顺利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所成功与深圳多家高新技术企业签约,为该企业创业板上市提供全面财务顾问服务,包括三年一期的财务规划、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设计、税务筹划、股权结构设计、股份制改造、审计及盈利预测等。

本所业务范围:审计、验资、内资工商注册(含变更、注销)、三来一补转型、外资工商注册(含变更、注销)、公司破产清算、代理记账、税审及涉税服务、税务筹划、公司收购兼并咨询、企业融资咨询、企业诊断、会计顾问、会计培训、财税咨询、财务软件推介、代办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代办申请一般纳税人、代办申请政府资金援助、创业板上市筹划、土地增值税汇算等;合作从事商标注册、资产评估、注册香港及海外公司、股份制改造、参与公司IPO上市审计等业务。

因业务发展,已设或拟设龙华、福田、罗湖、蛇口、南山、观澜、光明、松岗、平湖、布吉、龙岗、福永、石岩、宝安、横岗、坪山、塘厦等业务联络处。


 
 
  友情链接
深圳资产评估事务所
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高新技术企业服务联盟
深圳会计网
深圳优惠网
深圳会计实验室
工商注册
壳买买企业转让网
香港雅富会计事务所
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
深圳市软件协会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深圳市贵州商会
 
   申请加入友情链接 
 

国科火字〔2011123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称《认定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以下称《工作指引》)中关于复审及更名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2011年复审及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名工作

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工作,按照《认定办法》有关规定,现制定《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详见附件),请各地遵照执行,并将试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二、复审工作

(一)鉴于2008年认定工作启动时间较晚,为配合税收清缴时间进度,2011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由各地方认定机构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确定,已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尽早开展复审工作。

(二)复审的条件、程序和组织依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三)复审应与新认定分开不同批次进行公示、报备。各地方报备的复审企业不超过三批,并于20111031完成全年复审报备工作。

(四)通过复审的企业必须在企业原认定证书到期前公示,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按复审公示时间计算,颁发重新编号的证书。

(五)2011年参加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如发生名称变更,已完成更名审批程序的,可进行复审。复审前发生更名但未提出更名申请的企业,可以在复审时一并提出更名申请,企业按变更前名称(附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提交更名材料和复审材料(名称变更申请书和认定申请书(复审)及相关附件)。认定机构应先完成更名审核再进行复审。此规定只适用于2011年复审工作。

(六)复审网络工作系统操作说明

1、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网上操作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www.innocom.gov.cn)。参加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应于证书有效期到期前进行复审申请操作,无需注册审核,可直接登录企业申报界面进行操作。企业应利用5M的附件上传资源,重点上传知识产权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等主要证明文件。

2、地方认定机构可在认定管理系统的复审界面下进行企业复审资料的受理、评审、公示、报备等环节的操作。

三、2011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备案不超过两批,并于1130日前完成全年报备工作。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管理工作规程(试行)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科技部火炬中心代章)

                  二O一一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 高新技术  企业  通知

附件:

    下页    
>>返回上页    >>返回栏目页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清路48号东环大厦2楼   罗湖分部:深圳市罗湖区笋岗北站路3号华商时代大厦12层12L-M-N-P
前台电话:0755-22218890 业务咨询电话:0755-13922832592 13316880720 欧阳所长  EMail:delikcpa@163.com
粤ICP备17146115   德永网上传真   访问次数统计: 6499849 今天:92 次   版权所有 深圳德永会计师事务所   设计制作:卓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