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受理过程
(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第十条和《工作指引》中相关规定,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可提出认定申请。
(二)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按要求注册登记及申报,具体可参考该网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系统操作手册”(企业部分)
(三)填写窗口受理申请
(四)窗口受理
窗口受理要求和时间
装订要求
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套胶装,正反面复印,添加目录(要求:编写好页码,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封面请注明)
受理点和时间
市科技和信息局办理窗口(地址:福田区市民中心行政服务西大厅54-56号窗口,窗口咨询电话: 82107096、82107097)
注意事项:
年审报告可由企业自行选择合法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已出具的仍然有效)
以上审计报告一定要经过财政局备案,并在财政局网站公布合格市科信局办文窗口才予受理,具体要求可上财政局网站查询或联系。审计报告一旦提交不可更改。
为方便专家评审,请企业认真阅读“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http://www.szsti.net)--办事指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附件材料可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六”中每部分打分要求逐项提供有效材料,无关材料建议不要提供。
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注册时行政区域要选择:“计划单列市”-“深圳市”(注册号前三位码为442),届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将如期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