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星火计划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星火计划主要以解决“三农”问题为宗旨。不论高技术、中技术,主要通过项目带动农民致富,逐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增长带。
星火计划是建立在国情、乡情、民情基础上的计划,它符合党心,又顺乎民意,是受乡镇农民欢迎的计划。
国家级星火计划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一、概述
(一)国家级星火计划简况
星火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村经济,普及科学技术、带动农民致富的指导性科技计划。其宗旨是:把先进适用的技术引向农村,引导亿万农民依靠科技发展农村经济,引导乡镇企业的科技进步,促进农村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星火计划的总体要求
面向发展农村生产、提高农民生活和改善农村生态等,突出星火富民主题,遵循循环经济理念选择和确定星火计划项目。
1.农民增收和扩大农民就业。
星火计划项目要延长农业产业链,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拓展农民增收空间。培育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扩大农民就业空间。
2.发展区域经济和农民科技致富。
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增强农民科技致富的能力。
3.建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引导各类农村专业技术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促进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改善农村生态和农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集成资源,突出重点,提高星火科技的示范带动作用。
星火计划按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个层次进行组织实施。
二、 星火计划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征集,鼓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确定项目方向和内容。
(一)主要支持的技术领域
1.有利于农村地区防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自然灾害,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
2.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延长农业产业链。
3.高效利用地方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产业。
4.确保食品安全,绿色社区建设。
5.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或发展环保产业。
6.开发废弃物资源和资源节约利用。
7.发展农村清洁能源。
8.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村信息化。
9.促进农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10.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和文化产业。
11.遵循循环经济理念、培育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相关技术。
(二)不予立项的项目
1.不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项目。
2.高耗能、高耗水和高消耗资源型项目。
3.一般性技改或扩建等生产性项目和技术不成熟的项目。
4.申报材料与申报程序不规范的项目。
(三)申报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的有关规定。
2.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成熟,具有较强的开发和应用前景,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项目申报主体必须为法人单位,不能为行政部门。
4.跨区域的项目,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项目,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
三、星火计划重点项目
(一)支持方向
各省(区、市)特别是南方遭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省份要将星火计划重点项目的组织与减灾和灾后重建有机结合起来。重点突出以下方向:
1.面向形成一批依靠科技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支持开展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工作,实施一批乡村科技促进搞灾集成开发和示范项目。以技术依托单位为主体,申报乡村科技集成开发项目,项目技术指标涵盖产业发展、社区进步、生态和生活环境改善等方面的内容。
2.面向引导现代科技要素扎根农村基层、服务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支持开展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一批农村科技服务项目。鼓励科技特派员到农村基层创业,支持科技特派员试点省份实施科技开发或技术服务项目。支持农业专家大院、农村科技合作组织等多元化农村科技服务模式的发展,鼓励其所依托的法人单位或所在省份申报农村科技开发、推广或服务项目。支持农村信息化工作基础较好的单位申报信息技术开发、应用和服务项目。
3.面向提高农村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延长农业产业链,支持开展农村科技型企业和品牌产品培育工作,实施一批有利于提升产业化能力的技术开发和应用项目。鼓励农村企业围绕农村生产生活亟须、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和产品品牌培育亟须的关键技术问题,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4.面向推进农村生产专业化、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支持农业科技园区和星火产业带等农村科技转移扩散基地发展,实施一批现代农业和区域特色优势产业科技开发项目。鼓励经批复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申报现代农业技术开发项目,鼓励经批复的国家级星火产业带围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或产业集群,申报特色优势产业科技开发项目。
项目突出四个重点方向的同时,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培养一批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农村企业人员、农村科技服务人员,实施一批乡土科技人才培训项目;围绕促进特定贫困地区和生态脆弱区域的新农村建设,以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继续实施一批科技扶贫开发项目和科技促进三峡移民开发项目。
(二)支持方式
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后补助三种支持方式。各地在申报中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不同方式的项目比例。
1.无偿资助。
(1)支持正在执行或即将开始执行的农村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等项目。
(2)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
(3)在项目新增投入中,申请企业需有不低于申请国家星火计划资金数额的自有资金匹配,事业单位需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匹配。
2.贷款贴息。
(1)具有市场前景,有望形成一定规模、取得一定效益,已落实银行贷款(贷款期限2年左右),正在执行或即将开始执行的农村技术开发与产业化项目,同时提供贷款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2)项目阶段总投资一般在500万元以上,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
(3)贷款贴息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年贷款所应支付银行利息总额的2/3。
3.后补助。
(1)“十五”期间获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立项,经自主开发、合作开发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已经完成并通过验收的农村技术开发项目。
(2)提供项目实施取得有效的技术成果、产品或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已形成一定的产业化能力或规模,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资金来源和使用合法、合理。
(三)申报要求
除满足一般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不能直接申报基地建设、中介机构建设、服务模式建设、平台建设、星火培训基地、星火学校建设或软课题类项目。
2.申报重点项目(除后补助项目外)编制可行性报告(格式从科技部申报系统或中国星火计划网下载),经各省(区、市)科技厅(委、局)审核论证后,与申报书一起从科技部申报系统报送。后补助项目参照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格式,在相关预期指标栏内相应填写完成情况,并将“可行性报告”改为“总结报告”。
3.申报重点项目(除后补助项目外),除填报项目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中的相关财务和预算信息外,还须单独填报《国家级星火计划重点项目预算申请(或决算情况)书》(可从申报系统下载)。后补助项目参照预算申报书格式,填写后补助项目决算情况书(在相关预算指标栏内相应填写支出情况)。
4.国家级星火计划重点项目从上年年度各地申报但未被立项支持的重点项目和本年度星火计划一般项目中产生。
5.项目经费申请额度原则为50万~100万元,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不超过2年。
四、 星火计划项目的申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有关部门相关司局负责组织本省(区、市)、本部门星火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副省级城市单独组织申报)。
(一)项目申报单位填报申请文件
1.重点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从科技部申报系统(program.most.gov.cn),或中国星火计划网下载项目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格式,并按要求填写。
(2)填报预算申请书,编制具体要求参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预算编制办法。
(3)后补助项目按照重点项目申报要求和支持方式中的有关规定填写。
2.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只填写项目申报书。
3.申请文件的报送。
各省(区、市)科技厅(委、局)和有关部门相关司局,对申请单位报送的项目进行审核论证后,通过科技部申报系统报送相应的电子数据(纸质文件不报送)。
(二)星火计划申报程序
星火计划项目全面实行数字化管理。申报操作流程如下:
1.申请单位操作流程。
(1)申请单位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
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点击“用户注册”,进入注册页面,按有关要求认真填写《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注册信息登记表》,并在线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按照系统提示,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寄送至科技部信息中心。
(2)科技部信息中心对单位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申请单位即可进入申报系统填报相关申请材料。
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无须重复注册,仍用原单位账号和密码登录,设置相关申报权限即可。
2.申请材料填写。
根据申请材料填写说明,在网上认真填写《星火计划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确认无误后,在推荐单位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至推荐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