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
一、概述
为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继续组织实施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以下简称“创新能力专项”)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为依托,以“培育创新主体、完善基础平台、突破关键技术、提升创新能力”为目的,针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薄弱环节,通过产学研结合等有效形式,建设与企业发展相适应、代表行业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基础平台,支撑企业实现关键技术突破,提升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国产业技术进步与升级。
二、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一)培育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化其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主体地位为目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需求和产业技术政策,在重点产业领域以大企业集团技术中心为依托,以产学研相结合为主要形式,以企业投资为主,建设与产业发展相适应、代表行业领先水平、有利于广泛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的自主创新基础设施,培育、提升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目前,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300个,鼓励和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围绕国家重点工程、重大新产品研发和产业技术升级,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相关配套的研发设计支撑体系,提高关键技术与装备的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三)培育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优势企业
围绕重要资源开发、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的需要,建设相关自主创新基础设施,促进可持续发展。人力推进省市和行业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品牌的优势企业,发挥其示范和导向作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三、创新能力专顶支持的重点和申报要求
(一)创新能力专项支持重点
重点围绕国民经济主要产业领域,特别是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装备制造、农产品深加工以及节能减排、环保、战略性资源开发、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领域,支持对产业发展和结构优化升级有重要带动作用的优势骨干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设施建设。
(二)创新能力专项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的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为申报项目前一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得分70分及以上,且3年内未获得过同类专项支持。
2.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按照专项实施原则和重点要求,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备案工作,组织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由甲级资质的工程设计、咨询单位编写。
3.项目主管部门。
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如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证明等)进行认真核实,并负责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
4.申报渠道。
(1)专项工作职能属于省级发展改革委,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核后行文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2)专项工作职能属于省级经贸委(经委),由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经贸委(经委)联合行文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3)国务院有关部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可直接申报。
5.申报材料。
项目主管部门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项目汇总表等一式3份(包括项目汇总表的电子文本)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
附1
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要点
一、项目意义和必要性。国内外观状和发展趋势;企业自主创新情况,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需要解决的基础设施“瓶颈”问题;项目实施对行业和企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等。
二、项目单位基奉情况。企业的主营业务;近两年的销售收入及利润;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等。
三、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主要内容,需增加的主要研究试验设施、仪器设备和相关支持软件等(含主要技术指标、功能):项目建设形成的研究开发、实验验证、设计仿真、工程试验等基础设施的主要作用与整体水平;企业现有支持配套条件;建设地点、建设周期等。
四、项目建设目标。项目建设达到的目标(具体到考核验收的争件和指标);项目建设对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预期发挥的作用等。
五、项目投资、进度哥排。项目总投资和资金筹措方案(总投资、申请国家补助、地方配套、贷款、自筹);项目资金使用方案;项目进度安排等。
六、节能分析。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要求编写。
七、项目招标(适用于申请国家补助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的要求,项目单位需填写招标事项桩准意见表,主管部门填写初审意见并盖章。
八、资金申请报告附件。
(一)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二)银行承贷证明(省分行以上)文件;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证明文件;自筹资金保证落实文件。
(三)相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意见。
(四)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五)项目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