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外贸发展资金
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资质认证资助申请指南(2010)
一、审批内容
服务外包企业当年通过ISO27001/BS7799、ISO20000、SAS70等认证资助。
二、设定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支持外经贸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08〕87号)
三、审批数量和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外经贸发展资金年度总额控制,每个企业每年不超过3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认证费用的50%,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每企业累计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审批方式:无偿资助,自愿申报、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四、审批条件
(一)在深圳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依法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
(二)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三)已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期提供服务外包业务合同,企业每年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不低于50万美元,其中向境外最终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占50%以上;
(四)具有服务外包承接能力及服务外包市场开拓和项目管理人员,大学(含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员工占公司员工总数70%以上。
(五)在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及按月申报相关数据。
五、申请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五)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验原件);
(六)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七)企业获得的国际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八)企业与相关国际认证评估顾问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复印件(验原件);
(九)企业缴纳认证费用凭证的复印件(认证费用发票和相对应的银行出具的支付凭证,验原件);
(十)企业上年度离岸外包业务收入收汇证明。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登录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 http://stias.szsitic.gov.cn/ 在线填报。
七、审批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受理时间:每年7月受理上年度7月1日至本年度6月30日发生业务。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7月1日至7月23日。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7月1日至7月30日。
(三)联系人:张德松,电话:82002046
受理地点:市民中心C4133生产服务业处
八、审批决定机关
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市财政委员会。
九、审批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复核拨款。
十、审批时限
每年一次,成批处理。
十一、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限: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到市财政委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审批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得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
十三、收费
无。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