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Flash
高新企业认定 双软认定 知识产权代理 上市筹划 政府资金资助 他项认定 技术经纪 财税顾问
ISO认定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代理记账 工商注册 注销清算 一般纳税人申请 企业融资 会计实操培训
审计验资 转让定价 资产评估 所得税汇算清缴 财产损失鉴定 研发费加计扣除 土地增值税清算 其他涉税鉴定
网上办事 下载中心 常见问题 他山之石 德永微博 了解德永 联系我们 收藏本站
  公司动态

软件企业认定条件有变,以后办理软件企业认定需要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本所为深圳软件协会推荐的12家审计事务所之一。

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两批,第一批网上受理时间:2017年4月15日――2017年5月13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4月17日-5月16日;第二批网上受理时间:2017年6月15日--2017年7月14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6月19日-7月17日。请各高新申请企业提前做好准备,以免错过申请时间!---德永高新企业服务部

2017年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3批申报,第一批:网上受理时间:  4月15日--5月15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4月15日--5月18日。第二批:网上受理时间:  7月15日--8月15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7月15日--8月18日。第三批:网上受理时间:  9月25日--10月25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9月25日--10月30日

本所专业优势: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深圳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双软企业认定、深圳企业申请政府资金、土地增值税清算、转移定价、高新技术企业改制上市财务及内控制度规范等。

初步定于8月下旬外出旅游,请本所各位同仁安排好各自的工作,并请相互转告!---行政部

欢迎我所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欧阳富生老师参加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共同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学习,并顺利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所成功与深圳多家高新技术企业签约,为该企业创业板上市提供全面财务顾问服务,包括三年一期的财务规划、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设计、税务筹划、股权结构设计、股份制改造、审计及盈利预测等。

本所业务范围:审计、验资、内资工商注册(含变更、注销)、三来一补转型、外资工商注册(含变更、注销)、公司破产清算、代理记账、税审及涉税服务、税务筹划、公司收购兼并咨询、企业融资咨询、企业诊断、会计顾问、会计培训、财税咨询、财务软件推介、代办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代办申请一般纳税人、代办申请政府资金援助、创业板上市筹划、土地增值税汇算等;合作从事商标注册、资产评估、注册香港及海外公司、股份制改造、参与公司IPO上市审计等业务。

因业务发展,已设或拟设龙华、福田、罗湖、蛇口、南山、观澜、光明、松岗、平湖、布吉、龙岗、福永、石岩、宝安、横岗、坪山、塘厦等业务联络处。


 
 
  友情链接
深圳资产评估事务所
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高新技术企业服务联盟
深圳会计网
深圳优惠网
深圳会计实验室
工商注册
壳买买企业转让网
香港雅富会计事务所
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
深圳市软件协会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深圳市贵州商会
 
   申请加入友情链接 
 

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科技创新补贴计划

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申请指南(2010)

一、审批内容

资助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及其提供的增值服务。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08722

  (二)《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4195

  (三)《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4205

  (四)《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发〔20061

  (五)《印发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8200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其增值服务支出总额的50%

审批方式:无偿资助,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四、审批条件

  (一)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国家和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申报单位对入孵企业提供了场地租金减免优惠、信息咨询、市场拓展等相关增值服务。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 http://stias.szsitic.gov.cn/ 在线填报《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创新补贴计划---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验原件);

(五)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六)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证书和年检记录复印件(验原件);

    (七)上一年度增值服务的成本、收入、租金减免等费用清单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登录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 http://stias.szsitic.gov.cn/ 在线填报。

七、审批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410523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410528

  3、联系人:邹健、席卫忠     电话:8200223482001351

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11-14号窗口。

八、审批决定机关

  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市财政委员会。

九、审批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会计事务所审核 ――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市财政委员会审定――社会公示――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委员会共同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市财政委员会拨付资助经费。

十、审批时限

    每年一次,成批处理。

十一、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限: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与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签订项目合同书。

十二、审批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得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

十三、收费

  无。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

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按照项目合同书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返回上页    >>返回栏目页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清路48号东环大厦2楼   罗湖分部:深圳市罗湖区笋岗北站路3号华商时代大厦12层12L-M-N-P
前台电话:0755-22218890 业务咨询电话:0755-13922832592 13316880720 欧阳所长  EMail:delikcpa@163.com
粤ICP备17146115   德永网上传真   访问次数统计: 6468183 今天:211 次   版权所有 深圳德永会计师事务所   设计制作:卓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