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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动态

软件企业认定条件有变,以后办理软件企业认定需要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本所为深圳软件协会推荐的12家审计事务所之一。

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两批,第一批网上受理时间:2017年4月15日――2017年5月13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4月17日-5月16日;第二批网上受理时间:2017年6月15日--2017年7月14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6月19日-7月17日。请各高新申请企业提前做好准备,以免错过申请时间!---德永高新企业服务部

2017年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3批申报,第一批:网上受理时间:  4月15日--5月15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4月15日--5月18日。第二批:网上受理时间:  7月15日--8月15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7月15日--8月18日。第三批:网上受理时间:  9月25日--10月25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9月25日--10月30日

本所专业优势: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深圳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双软企业认定、深圳企业申请政府资金、土地增值税清算、转移定价、高新技术企业改制上市财务及内控制度规范等。

初步定于8月下旬外出旅游,请本所各位同仁安排好各自的工作,并请相互转告!---行政部

欢迎我所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欧阳富生老师参加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共同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学习,并顺利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所成功与深圳多家高新技术企业签约,为该企业创业板上市提供全面财务顾问服务,包括三年一期的财务规划、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设计、税务筹划、股权结构设计、股份制改造、审计及盈利预测等。

本所业务范围:审计、验资、内资工商注册(含变更、注销)、三来一补转型、外资工商注册(含变更、注销)、公司破产清算、代理记账、税审及涉税服务、税务筹划、公司收购兼并咨询、企业融资咨询、企业诊断、会计顾问、会计培训、财税咨询、财务软件推介、代办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代办申请一般纳税人、代办申请政府资金援助、创业板上市筹划、土地增值税汇算等;合作从事商标注册、资产评估、注册香港及海外公司、股份制改造、参与公司IPO上市审计等业务。

因业务发展,已设或拟设龙华、福田、罗湖、蛇口、南山、观澜、光明、松岗、平湖、布吉、龙岗、福永、石岩、宝安、横岗、坪山、塘厦等业务联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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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企业境内外市场开拓专项资助操作规程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扶持企业健康平稳发展的意见》(深龙府〔2008〕116号)的有关要求,为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各类经贸展会,支持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资金来源
     由区经济发展资金列支,归入《龙岗区经济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工业、商业、物流业类)专项资助类项目。
二、基本要求
(一)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岗区的、且符合龙岗区产业发展导向和产业规划的法人企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支持:
1、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被执法部门查处;
2、正在进行有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3、在贸工、海关、财政、环保、劳动、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留有不良记录。
三、资助范围
(一)境内展会:由国家(含部委)和各省、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政府主办的全国性经贸科技类展会,并经区政府认定。
(二)境外展会:经区政府认定的各类境外经贸科技展会,包括由国家、省、市或区有关部门统一组织企业参加的境外展会。
(三)以下展会不在资助范围之列:1、免费参展的;2、由省、市政府全额补贴展位费的;3、由区政府另行补贴展位费的。
四、资助标准
(一)对已取得深圳市财政参展费用补贴的企业,按企业实际发生展位费的25%给予补贴;
(二)对未取得深圳市财政参展费用补贴的企业,按企业实际发生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
(三)每家企业每次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每年累计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五、申请程序
     参展之前,企业须到区贸易工业主管部门对该年度参展计划进行备案登记,参展完成后再申请资助,申请资料如下:
(一)龙岗区企业境内外市场开拓专项资助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参加展会的简要总结,包括基本情况、参展成果和存在问题等;
(四)实际发生展位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记账凭证、付款凭证等)复印件;
(五)与组展方签定的租用展位合同复印件;
     上述材料需按顺序汇集成册,加盖公章。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要同时查验原件。
六、审批程序
     相关申请表可在龙岗区贸工局信息网站(http://www.bti.lg.gov.cn/)下载。区贸易工业主管部门受理企业申请后,按照《龙岗区经济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工业、商业、物流业类)的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和处理。
本规程由区贸易工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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