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Flash
高新企业认定 双软认定 知识产权代理 上市筹划 政府资金资助 他项认定 技术经纪 财税顾问
ISO认定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代理记账 工商注册 注销清算 一般纳税人申请 企业融资 会计实操培训
审计验资 转让定价 资产评估 所得税汇算清缴 财产损失鉴定 研发费加计扣除 土地增值税清算 其他涉税鉴定
网上办事 下载中心 常见问题 他山之石 德永微博 了解德永 联系我们 收藏本站
  公司动态

软件企业认定条件有变,以后办理软件企业认定需要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本所为深圳软件协会推荐的12家审计事务所之一。

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两批,第一批网上受理时间:2017年4月15日――2017年5月13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4月17日-5月16日;第二批网上受理时间:2017年6月15日--2017年7月14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6月19日-7月17日。请各高新申请企业提前做好准备,以免错过申请时间!---德永高新企业服务部

2017年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3批申报,第一批:网上受理时间:  4月15日--5月15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4月15日--5月18日。第二批:网上受理时间:  7月15日--8月15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7月15日--8月18日。第三批:网上受理时间:  9月25日--10月25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9月25日--10月30日

本所专业优势: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深圳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双软企业认定、深圳企业申请政府资金、土地增值税清算、转移定价、高新技术企业改制上市财务及内控制度规范等。

初步定于8月下旬外出旅游,请本所各位同仁安排好各自的工作,并请相互转告!---行政部

欢迎我所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欧阳富生老师参加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共同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学习,并顺利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所成功与深圳多家高新技术企业签约,为该企业创业板上市提供全面财务顾问服务,包括三年一期的财务规划、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设计、税务筹划、股权结构设计、股份制改造、审计及盈利预测等。

本所业务范围:审计、验资、内资工商注册(含变更、注销)、三来一补转型、外资工商注册(含变更、注销)、公司破产清算、代理记账、税审及涉税服务、税务筹划、公司收购兼并咨询、企业融资咨询、企业诊断、会计顾问、会计培训、财税咨询、财务软件推介、代办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代办申请一般纳税人、代办申请政府资金援助、创业板上市筹划、土地增值税汇算等;合作从事商标注册、资产评估、注册香港及海外公司、股份制改造、参与公司IPO上市审计等业务。

因业务发展,已设或拟设龙华、福田、罗湖、蛇口、南山、观澜、光明、松岗、平湖、布吉、龙岗、福永、石岩、宝安、横岗、坪山、塘厦等业务联络处。


 
 
  友情链接
深圳资产评估事务所
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高新技术企业服务联盟
深圳会计网
深圳优惠网
深圳会计实验室
工商注册
壳买买企业转让网
香港雅富会计事务所
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
深圳市软件协会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深圳市贵州商会
 
   申请加入友情链接 
 
关于组织申报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资格认定的通知
2011-3-11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装备制造业振兴规划和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有关调整进口税收政策的决定,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及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9〕55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帮助我市企业享受有关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对新申请享受进口免税政策的装备制造企业的资格认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2011年企业提交认定申请文件的日期为3月3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享受进口免税政策的企业一般应为从事开发、生产《通知》附1、2、3中所列装备或产品的制造企业,此类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较强的设计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
  (三)具备专业比较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
  (四)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
  (五)已有相关装备或产品的销售业绩或合同订单,具体销售数量要求见《通知》附件。
  对于城市轨道交通、核电等特殊领域的承担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依托项目业主以及开发自用生产设备的企业也可申请享受本规定的进口免税政策。
  三、申报方式
  申请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向我委提交申请文件;企业下属多个子公司申请享受政策的,由其母公司统一上报申请文件。
  中央企业和承担城市轨道交通、核电等特殊领域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依托项目的业主申报程序按《通知》附1、2、3要求执行。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性质、股权结构、注册资本以及经营范围; 
  2、企业基本财务状况,有关重大技术装备生产销售或者合同订单情况;
  3、企业从事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的规格型号、主要技术指标等(须注明有关装备或产品在《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所在条目);
  4、企业设计研发能力、生产制造能力和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
  5、企业研发技术人员人数及其占企业职工的比例;
  6、预计本年度有关装备或产品的销售额和销售数量;预计本年度进口《通知》附2中零部件及原材料清单(须注明有关零部件及原材料在《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所在条目)、进口金额、进口税额;
  7、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注),其中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可在正式对外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补报;
  (四)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五)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的销售合同复印件及其汇总统计表;
  (六)受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申报审批程序
  报送我委材料可先提交一式三份。经我委对企业提交的资格认定申请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规定的,我委予以受理;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应在被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经形式审查后的材料应报齐一式十份,有关文件或材料应为原件或加盖有效印章的复印件。我委将申请文件抄送深圳海关、财政部驻深圳专员办,并于4月初召开三方初审联席会议后上报国家相关部委审定。
  我委技术改造发展处联系人:张慧,电话:82107211,传真:82001340,电子邮箱:yuzr@szsitic.gov.cn,办公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西区C2071室。


  附件:1、 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9]55号)
        2、 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暂行规定有关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10]17号)
     3、 关于调整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0]50号)
     4、 关于落实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受理程序的通知(工信部联财[2009]463号)
     5、 2011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申请企业基本信息表、2011年度进口零部件及原材料清单和销售合同汇总表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

       
>>返回上页    >>返回栏目页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清路48号东环大厦2楼   罗湖分部:深圳市罗湖区笋岗北站路3号华商时代大厦12层12L-M-N-P
前台电话:0755-22218890 业务咨询电话:0755-13922832592 13316880720 欧阳所长  EMail:delikcpa@163.com
粤ICP备17146115   德永网上传真   访问次数统计: 6495566 今天:187 次   版权所有 深圳德永会计师事务所   设计制作:卓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