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首判中介虚报注册资本罪
一家亏损的小公司,通过工商事务代理中介虚报资本1680万元成功注册,再以此“庞大”资本获取客户信任后以骗取货款。昨日,青山区检察院宣布,该行骗公司的老板戢某因合同诈骗、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判13年徒刑,而另3名帮其虚报注册资本的中介人也分别获刑6个月。
据悉,以虚报注册资本罪追究工商事务中介人刑责的,此属武汉首例。
百万诈骗案牵出“案中案”
去年5月,上海宝钢小额站的负责人浦某匆匆到汉。两个月前,他与武汉一家名为“金虵石”的商贸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打过来100万元货款后,却迟迟等不到货,他找到“金虵石”的总经理戢某。
戢某向他写下承诺书:保证马上发货。浦某只好再回上海等货,依然无音讯,甚至连戢某也联系不上了。他只好报警。
8月22日,戢某被警方抓获。经检方查证,戢某不仅涉嫌诈骗,甚至其所在的“金虵石”公司的千余万元注资验资报告、现金缴款单、银行询征函印章全系伪造。就是说,这家注资千万元的公司,根本就是一家空壳公司。
空壳公司,如何注册资本千余万元?
办案一步步深入,揭开了“千万注资”造假过程。
早在2007年9月,戢某接收一家亏损公司,并拍胸保证可将原仅101万元的注资增加为1680万。戢某通过中间人夏某,找到武汉诺亚工商事务代理咨询公司。这家从事工商事务中介的公司表示,没有真实资金也能注册,但要按所报资金的0.6%收费。
于是,戢某支付给该中介机构的龚某11万元,龚某承诺负责办理验资报告等手续。可笑的是,龚某并未真正去办,而是再以2万元价格将这单“生意”转给许某,而许某又以7千元再转给他人。
最终,戢某仅花了11万元,就将自己的“武汉金虵石商贸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门注册资本为1680万元。
注册中介,帮人虚假注册却难制裁
9月25日,青山区法院判决该案:戢某犯合同诈骗、虚报注册资本罪合计判刑13年、罚金21万。而该案中从事工商事务中介的夏某、龚某、许某均因虚报注册资本罪,分别获刑6个月,罚款16万。
青山区办案检察官称,以虚报注册资本罪追究工商事务代理人的刑事责任,在武汉尚属首例。
昨日,记者在百度上输入“工商注册代理公司”,共有116万条搜索结果。随意点开,能看到不少代理公司言明:“经工商局核准”,“代办省市区各类工商执照、经营许可证、资质证等;为您解决3——5000万的注册资金等企业执照注册过程中所能遇到的所有疑难问题”。
办案检察官称,这样的中介公司中,不乏存有“虚报注册资本”的为虎作伥者。其作案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通过找到专门负责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借高利贷注入资金,待成功注册后再抽走资金,收取高额利息;另一种是根本不注资金,而是以伪造的验资证明骗取登记注册。“事实上,办案过程中我们也发现许多空壳公司,但制裁起来不容易”,该案承办检察官说,目前司法上对这两种虚假注册行为都有罪名,即抽逃出资罪和虚报注册资本罪。对前者,定罪的关键是必须证明抽逃出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而后者定罪的关键是虚报金额要达到一定标准。“一些不法公司被查出有虚假注资后,多辩称只是注册后抽走了资金,现有证据又无法证明其对社会造成了危害,所以难定其罪”。检察官说。(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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