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的条件
创业板定位:具有核心竟争力的两高六新企业。
“两高五新”,即高科技: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增长:企业增长高于国家经济增长,高于行业经济增长;新经济:1)互联网与传统经济的结合 2)移动通讯 3)生物医药;新服务:新的经营模式;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资源的综合利用;新材料: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材料;节约资源的材料;新农业:具有农业产业化;提高农民就业、收入的农业企业。
创业板的定量条件:
1.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2.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 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3.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创业板的定性条件:企业持续经营六个方面不变
1.主营业务不变 2.董事、高管、实际控制人不变 3.经营模式不变4.产品结构不变 5.行业地位不变 6.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不变。
创业板的核心:发行企业资产完整 ,机构独立,独立的运营能力,完善的公司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