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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动态

软件企业认定条件有变,以后办理软件企业认定需要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本所为深圳软件协会推荐的12家审计事务所之一。

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两批,第一批网上受理时间:2017年4月15日――2017年5月13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4月17日-5月16日;第二批网上受理时间:2017年6月15日--2017年7月14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6月19日-7月17日。请各高新申请企业提前做好准备,以免错过申请时间!---德永高新企业服务部

2017年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3批申报,第一批:网上受理时间:  4月15日--5月15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4月15日--5月18日。第二批:网上受理时间:  7月15日--8月15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7月15日--8月18日。第三批:网上受理时间:  9月25日--10月25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9月25日--10月30日

本所专业优势: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深圳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双软企业认定、深圳企业申请政府资金、土地增值税清算、转移定价、高新技术企业改制上市财务及内控制度规范等。

初步定于8月下旬外出旅游,请本所各位同仁安排好各自的工作,并请相互转告!---行政部

欢迎我所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欧阳富生老师参加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共同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学习,并顺利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所成功与深圳多家高新技术企业签约,为该企业创业板上市提供全面财务顾问服务,包括三年一期的财务规划、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设计、税务筹划、股权结构设计、股份制改造、审计及盈利预测等。

本所业务范围:审计、验资、内资工商注册(含变更、注销)、三来一补转型、外资工商注册(含变更、注销)、公司破产清算、代理记账、税审及涉税服务、税务筹划、公司收购兼并咨询、企业融资咨询、企业诊断、会计顾问、会计培训、财税咨询、财务软件推介、代办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代办申请一般纳税人、代办申请政府资金援助、创业板上市筹划、土地增值税汇算等;合作从事商标注册、资产评估、注册香港及海外公司、股份制改造、参与公司IPO上市审计等业务。

因业务发展,已设或拟设龙华、福田、罗湖、蛇口、南山、观澜、光明、松岗、平湖、布吉、龙岗、福永、石岩、宝安、横岗、坪山、塘厦等业务联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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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国家2010年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的通知

2010-4-30

    各有关集成电路企业:
       
根据《关于2010年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事项的通知》(财办建[2010]33号,见附件,以下简称《通知》)要求, 2010年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已开始申报,请有意申报的集成电路企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2010年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事项的通知(财办建[2010]  33号)
       
联系人:周后宏,电话:82107421

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2010年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事项的通知
财办建[2010]  33

有关集成电路企业:
       
为了鼓励集成电路企业加强研究与开发活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我国集成电路产业科技水平,根据《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5132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10年度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资质
       
符合《办法》第四条规定,从事《2010年度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发改办高技〔2010876号)规定的研究与开发活动的企业,均可按照《办法》要求进行申报,但申报项目不得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复。
       
二、关于申报方式
       
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文件并行的方式。申报企业需在集成电路研发资金申报网(www.itfund.gov.cn/icfund)上注册登记,下载申请报告,按规定格式编制申请报告。
       
(一)通过网站上传的电子材料包括:申请报告、近2年主要财务指标表、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代码证书扫描件、集成电路企业认定证明扫描件、近2年申报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包括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并盖企业章确认)、完税证明扫描件等,文件大小在2M以内,不得压缩。
       
(二)需邮寄的纸质材料包括:电子材料打印的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书(副本)、集成电路企业认定证明文件、财务审计报告、完税证明等复印件,其他说明研发能力的文件(如专利证书等复印件)。纸质材料需一式两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B2003室,邮政编码为100086
       
上述电子和纸质材料均需报送,主要信息应当完全一致,不得遗漏。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关于申报时间
       
申报工作自2010428日开始,至2010521日结束,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以寄送邮戳日期为准。 
       
四、其他申报要求
       
企业要对所有申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报信息一经发现失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关于咨询解答
       
企业在申报过程中若有疑问,可以向以下人员咨询:
       
人:任爱光、葛亮、张玉恒;
       
联系电话:010-682082978251208968208035

                              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10
年度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芯片设计
       
(一)高性能处理器设计
       
(二)计算机、通信网络和终端设备核心芯片设计
       
(三)数字音视频、平板显示等专用芯片设计
       
(四)信息安全核心芯片设计
       
(五)IC卡、电子标签及读卡机具用芯片设计
       
(六)电源管理等节能以及环保产品用芯片设计
       
(七)机电仪表设备、汽车电子及医疗设备专用芯片设计
       
(八)传感器专用芯片设计
       
(九)集成电路IP核及SoC芯片设计
       
二、芯片制造
       
(一)集成电路制造关键工艺研发和实用化
       
(二)集成电路用硅片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三)砷化镓、锗硅等集成电路用关键新材料研发
       
三、封装和测试
       
(一)新型封装技术、工艺及产品研发
       
(二)新型封装材料研发
       
(三)高速测试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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