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我公司的某产品采用了多项专利技术,能申请多项发明专利技术实施资助吗?
答:不能,同一项目(产品)有多个发明专利的,只能申请一项,可用最核心的专利技术进行申请。
7、我公司的发明专利已经获得过资助,但我公司仍在生产该专利产品,我还能以该专利申请发明专利技术实施资助吗?
答:不能重复申请,同一发明专利(项目)只能获得一次发明专利技术实施资助。
8、发明专利技术实施项目可行性报告有规定要求吗?
答:有,请到区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zns.gov.cn/zscqj/文件下载栏目查看“发明专利技术实施资助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要求”,按此要求编写。
9、我公司的发明专利是应用于产品生产中的,项目名称是填写产品名称还是专利名称?
答:项目名称填写发明专利证书上的专利名称。一个产品(项目)有多个专利的,填写最核心的专利名称。
二、知识产权工作示范企业资助常见问题
1、我公司已经获得市知识产权局批准为“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南山区是否有配套资助?
答:没有配套,申请单位如要获得资助,仍需向南山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重新申请南山区知识产权工作示范企业,是否通过,待专家评审后才能确定。
2、我公司近年来申请的专利较多,但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较少,能否申请南山区知识产权工作示范企业资助?
答:只要符合知识产权工作示范企业操作规程的申请条件都可申请,但符合申请条件只是最基本的条件,最终是否能通过专家评审,则要看申请单位知识产权的综合情况来判定。
一般来说,知识产权工作示范企业是授予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均较多且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较高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如企业专利拥有量较少,即使符合申报的基本条件,在专家评审环节由于专利拥有量少在评分时处于劣势。建议申请单位在积累一定的专利申请量和拥有量且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较为成熟时申请较为妥当。
3、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技术)销售额占销售总额比例专项审计报告和知识产权工作投入占研发投入比例的专项审计报告应当包括那些内容?有固定格式吗?由谁来审计?
答:申报南山区知识产权工作示范企业的单位须提交两个专项审计报告,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技术)销售额占销售总额比例专项审计报告应列明自主知识产权产品销售额、公司销售总额及比例,同时应列明各类自主知识产权产品销售额明细;知识产权工作投入占研发投入比例的专项审计报告应列明知识产权工作投入额、研发投入额及所占比例,同时列明知识产权工作投入明细。
审计报告最好用表格列明,由有财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盖章,并附上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单位知识产权清单应列明哪些内容?
答:单位知识产权清单应包括两部分内容,分别列表列出:一是已授权知识产权清单,二是正在申请的知识产权清单。
(1)已授权的知识产权清单:已授权的专利应列表列明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授权日、发明(设计)人、专利权人、专利号、权利状态等信息;商标应列表列明商标名称(符号)、注册号、商标注册人、有效期限、权利状态等信息;版权应列明版权登记号、软件名称、著作权人、权利取得方式、首次发表日期等信息。
(2)正在申请的知识产权清单:正在申请的专利应列明所申请的专利名称、申请类型、申请日、申请号、申请人、专利申请所处阶段等信息。商标应列明申请的商标名称(符号)、申请日、申请人、商标申请所处阶段等信息。
5、知识产权工作示范企业资助申请的项目名称怎样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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