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系统设计报告 5) 用户手册 6) 测试大纲 7) 测试报告 8) 用户试用报告 9) 查新报告 (2)应用技术成果(不含计算机应用软件)鉴定需报送材料 1)计划任务书或技术合同(自选课题免) 2)研制技术总结报告 内容包括:选题依据;研制过程;有关技术图表(或工艺流程);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的对比分析;重点写清楚所采用的关键技术、关键工艺及及科技成果的创新点。 3)产品标准 如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需提供经市技术监督局标准处备案的企业标准。 4)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法定检测单位出具) 5)经济或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6)用户使用报告(三家以上) 7)查新报告(达国际先进技术水平的联机检索的证明) 要注意关键词的选用,关键词要体现科技成果的关键技术和创新点,以达到查新的预期效果。 8)专利证明(非专利项目免)
7、科技成果鉴定的形式 会议鉴定、检测鉴定和函审鉴定三种形式。三种鉴定形式具有同等效力。 (1)检测鉴定:凡通过国家、 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专业检测鉴定机构检验、测试,性能指标达到鉴定目的的科技成果(如计量器具、仪器仪表、新材料等)。 (2)会议鉴定:对于多学科、跨行业、跨部门(地区), 需要组织同行专家进行现场考察或演示、测试和答辩的科技成果。鉴定委员会成员由7—15 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 (3)函审鉴定:不需要组织同行专家到现场考察、测试和答辩, 由专家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资料即可进行评价的科技成果。函审组由5—9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
8、科技成果鉴定的主要内容 (1)是否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的指标; (2)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符合规定; (3)应用技术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 (4)应用技术成果的应用价值及推广的前景和条件; (5)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9、选聘参加鉴定工作的同行专家应具备的条件及其行为
(1) 选聘参加鉴定工作的同行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特殊情况下可聘请不多于四分之一的有中级技术职务的中青年科技骨干)。特殊情况是指:个别专业不全,缺少高级技术职务的科技人员;某些新型学科和边缘学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较少;某些部门因保密的需要,选聘社会上专家受到限制。
2)对被鉴定科技成果所属专业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该领域技术发展的状况。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 “同行专家”是指最接近被鉴定科技成果所涉及的专业的科技人员,选聘同行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或函审小组或检测鉴定小组)时,应尽可能同时有教学、科研、生产三方面的专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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