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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企业认定条件有变,以后办理软件企业认定需要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本所为深圳软件协会推荐的12家审计事务所之一。

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两批,第一批网上受理时间:2017年4月15日――2017年5月13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4月17日-5月16日;第二批网上受理时间:2017年6月15日--2017年7月14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6月19日-7月17日。请各高新申请企业提前做好准备,以免错过申请时间!---德永高新企业服务部

2017年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3批申报,第一批:网上受理时间:  4月15日--5月15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4月15日--5月18日。第二批:网上受理时间:  7月15日--8月15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7月15日--8月18日。第三批:网上受理时间:  9月25日--10月25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9月25日--10月30日

本所专业优势: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深圳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双软企业认定、深圳企业申请政府资金、土地增值税清算、转移定价、高新技术企业改制上市财务及内控制度规范等。

初步定于8月下旬外出旅游,请本所各位同仁安排好各自的工作,并请相互转告!---行政部

欢迎我所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欧阳富生老师参加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共同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学习,并顺利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所成功与深圳多家高新技术企业签约,为该企业创业板上市提供全面财务顾问服务,包括三年一期的财务规划、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设计、税务筹划、股权结构设计、股份制改造、审计及盈利预测等。

本所业务范围:审计、验资、内资工商注册(含变更、注销)、三来一补转型、外资工商注册(含变更、注销)、公司破产清算、代理记账、税审及涉税服务、税务筹划、公司收购兼并咨询、企业融资咨询、企业诊断、会计顾问、会计培训、财税咨询、财务软件推介、代办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代办申请一般纳税人、代办申请政府资金援助、创业板上市筹划、土地增值税汇算等;合作从事商标注册、资产评估、注册香港及海外公司、股份制改造、参与公司IPO上市审计等业务。

因业务发展,已设或拟设龙华、福田、罗湖、蛇口、南山、观澜、光明、松岗、平湖、布吉、龙岗、福永、石岩、宝安、横岗、坪山、塘厦等业务联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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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后,清算组作为替代破产企业运作的实体,还须对破产企业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
  (一)对破产企业的人事管理,如留守人员的确定,员工的安置及人事档案的管理;
  (二)对破产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
  (三)对破产企业的资产管理,如固定资产的管理,流动资产的管理,无形资产的管理,投资资产的管理,在建工程的管理;
  (四)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如财务帐册、财务凭证的管理,银行帐号的管理,日常开销的管理和控制。

       

                         ----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和内部分工---
   清算组有主要以下职责:
  (一)接管破产企业。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
  (二)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三)负责接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
  (四)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
  (五)对破产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六)对破产债权进行清理,审核债权人申报的债权。
  (七)对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进行清理,并依法追讨破产企业对外债权及外在财产。
  (八)根据需要,要求债权人会议主席或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讨论后报请法院批准执行。
  (十)、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通过清算组由该财产的权利人取回。
  (十一)在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务后,收回破产企业的担保物。
  (十二)对破产企业于法院受理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程序终结的期间,其进行的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3、对于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清算组有权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
  (十三)于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提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十四)破产程序终结后,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十五)决定破产企业自破产宣告之日起是否继续进行生产经营。
清算组内部的分工:
  (一)清算组组长的工作(一般由律师担任):
  1、编制清算组工作计划并报告法院;
  2、主持清算组的清算工作,包括确定分工、掌握清算进度、处理清算中的问题、协调清算中各个环节的关系;
  3、负责与法院联络,向法院报告工作;
  4、代表清算组对外签定合同、参加谈判、出席会议、代理诉讼等活动;
  5、以清算组名义向法院及债权人会议起草各类报告;
  6、掌管清算组公章;
  7、审批破产清算支出;
  8、出席债权人会议并代表清算组做工作报告;
  9.主持清算会议,并形成清算组清算工作会议纪要。
  (二)清算组内部律师的工作,包括:
  1、破产企业债权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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