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内容:“三来一补”企业转型登记为企业法人的,享受国有企业改制登记的优惠政策,按变更登记对待,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放宽出资时间限制,允许注册资本分期缴纳,但须在两年内缴足;放宽首期出资限制,允许免缴首期注册资本;放宽出资方式限制,货币和非货币出资比例不受限制。减轻转型企业登记注册费用,一律按变更收费标准执行。
解读 牛慧敏认为,“这是个很大的利好消息”,新规定放宽了“三来一补”企业转型登记的出资时间和首期额度限制,降低了转型的成本。
以往,“三来一补”企业转型申领到新企业营业执照后必须保证,新企业注册资本的15%要在3个月内到位。
“‘三来一补’企业可能做了很多年,累积起来的资产不少,相应的转型后的新企业注册资本也可能比较高。”牛慧敏说,金融危机后很多企业的资金流紧张,这个时候要在3个月内拿出注册资本的15%来并不容易。
牛慧敏说,相当部分“三来一补”企业没有转型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碍于首期注册资本过高,一时间拿不出。这也导致一些“来料加工”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将新企业的注册资本大大压低,甚至少于原“三来一补”企业机器设备的估值。
“这样做只是部分降低了首期注册资本的筹集难度,但没有看到对未来产生的财务连锁关系。”牛慧敏结合自身操作转型的经验告诉记者,新企业的注册资本和营业额不成比例时,职能部门会进行监管与核查。
“新规定允许注册资本两年内分期缴纳,而且可以免缴首期注册资本,这对企业来说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以后最好客观地设定新企业注册资本额。”牛慧敏建议。
以往“来料加工”转型新法人企业后,新企业注册资本须包括70%的设备资金和30%的流动资金。但根据新规定对货币和非货币出资比例不再作限制,上述李学超表示,新规定能够帮助缺乏流动资金的企业加速转型。
十条指导意见
● 允许“三来一补”企业转型登记为各类企业法人,拓宽其取得法人资格的途径。
● 允许 “三来一补”企业转型时先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再办相关前置审批许可手续。
● 支持“三来一补”企业转型时不中断经营。
● 允许转型登记后的“三来一补”企业沿用原名称,保护其品牌。
● 放宽“三来一补”企业转型登记的出资限制,降低转型成本。
● 简化“三来一补”企业转型登记手续,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 加强法规政策宣传,强化对“三来一补”企业转型的行政指导。
● 强化市场监管,疏通“三来一补”企业内销流通渠道。
● 加强监测分析,及时掌握“三来一补”企业发展动态。
● 加强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