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鉴定规程
1、科技成果鉴定工作依据 国家科委于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六日公布了《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第十九号令,以下称《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各级科技成果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使我国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更加完善,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2、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作用 科技成果鉴定工作是现阶段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对科技工作实行宏观管理手段,对鼓励广大科技人员积极开展活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3、科技成果鉴定的一般原则 科技成果鉴定工作是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科技成果鉴定由科技主管部门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专家审定的原则。保证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4、科技成果鉴定的范围和职责 科技成果鉴定范围,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和生物、矿产新品种及其软科学项目。列入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内的科技成果,以及少数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由市科技局组织鉴定。必要时可授权各市直有关主管部门组织或主持鉴定;市科技局成果处为市科技局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市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科技成果的审核、鉴定、登记、公报、发证、统计等工作。
5、鉴定工作程序 (1)申报鉴定项目,鉴定申请表从本网站下载或到深圳市技术市场促进中心领取。 (2)鉴定单位初审。 (3)按照具体项目,选择不同的鉴定形式。 (4)鉴定形式有:检测鉴定、函审鉴定、会议鉴定。 (5)鉴定文件送深圳市技术市场促进中心登记。 (6)发布公报、上网、归档、发放证书。 附:检验单位名单 1) 深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地址:深圳八卦岭531栋 电话:2264876、2264107、2263702 2) 深圳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地址:深圳市华发北路409栋 电话:3351575、3360242 3) 国家通用电子元器件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中国电子产品检测所广州电子产品检测站 电话:(020)7703594、(020)7705579
6、科技成果鉴定需提供的主要材料 (1)计算机应用软件成果鉴定需报送材料 1) 计划任务书或技术合同(自选课题免) 2) 可行性研究报告 3) 软件需求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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